一、概述
本标准物质是气相色谱仪检定用标准物质无水乙醇中甲基对硫磷,浓度为10ng/μL,主要用于气相色谱仪火焰光度检测器(FPD)的检定和测试评价。
二、原材料来源和制备工艺
本标准物质采用重量-容量法制备,用精密天平,准确称量—定量的甲基对硫磷后,移至洁净的定体积容量瓶中,用无水乙醇溶解、定容至刻度。
三、认定值和不确定度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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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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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
(ng/μ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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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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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W(E)13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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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相色谱仪检定用标准物质无水乙醇中甲基对硫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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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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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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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水乙醇CAS:64-17-5,甲基对硫磷CAS:298-00-0
标准物质的标准值不确定度主要考虑了制备方法中称量、定容、原料纯度以及均匀性和稳定性等引入的不确定分量。
四、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FPD)对样品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和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特性量值的测量方法
本标准物质使用进口甲基对硫磷标准品为原料。采用国家标准物质GBW(E)130103甲基对硫磷-无水乙醇,气相色谱法(FPD)对其标准值进行核对。
六、溯源性描述
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七、正确性使用说明
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八、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物质每支2mL 。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室温避光保存。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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