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述: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城镇供水、自然环境水体、工作场所、环境等领域相应成分的测试工作,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也适合作为认证考核现场专用标准物质。
二、 原材料来源和制备工艺: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卤代芳香烃类标准品为原料,以色谱纯甲醇为溶剂,在室温20℃±2℃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三、 认定值和不确定度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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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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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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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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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
(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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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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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W(E) 08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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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10种
卤代芳香烃类混合
溶液标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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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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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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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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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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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二氯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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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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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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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二氯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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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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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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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二氯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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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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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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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三氯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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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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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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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三氯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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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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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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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三氯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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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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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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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5-四氯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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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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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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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四氯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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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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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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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氯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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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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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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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的要求,采用气相色谱-质谱法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 特性量值的测量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并采用气相色谱-质谱法进行量值核对。
六、 溯源性描述:
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七、 正确性使用说明:
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八、 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瓶包装,2mL/支。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室温避光保存。
九、 安全警示:
该标准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戴口罩、乳胶手套,避免吸入及直接与皮肤接触。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