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述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环境、食品、职业卫生、农业等领域农药成分残留检测,也可用于农药生产部门和检测实验室用于产品质量、监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同时也适合作为认证考核现场专用标准物质。
二、 原材料来源和制备工艺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农药标准品为原料,以色谱纯丙酮为溶剂,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三、 认定值和不确定度
编 号
|
名 称
|
标准值(μg/mL)
|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
GBW(E)081408
|
丙酮中敌百虫溶液标准物质
|
100
|
4%
|
GBW(E)081408
|
丙酮中敌百虫溶液标准物质
|
10
|
7%
|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及温度变化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气相色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1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 特性量值的测量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国家农药残留分析专用标准样品气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对。
六、 溯源性描述
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七、 正确性使用说明
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八、 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包装,每支1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冷冻(–18℃±2℃)避光保存。
九、 安全警示
该标准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戴口罩、乳胶手套,避免吸入及直接与皮肤接触。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