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物质,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同时也适合作为认证考核现场专用标准物质。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苯甲酸钠、山梨酸钾和糖精钠标准品为原料(使用前130℃±5℃干燥4小时),六次纯化水(经离子交换、反渗透、六效蒸馏)为溶剂,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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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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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
(µ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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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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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 10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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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甲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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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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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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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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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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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精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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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以糖精C7H5O3NS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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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
(以糖精钠C6H4CONNaSO2•2 H2O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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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及温度变化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参照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用F检验法判定样品是均匀;采用相同的测量方法,进行稳定性检验,证明样品是稳定的。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每支10mL。室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产品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封装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六、 安全警示
该标准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戴口罩、乳胶手套,避免吸入及直接与皮肤接触。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