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述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物质,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同时也适合作为认证考核现场专用标准物质。
二、 原材料来源和制备工艺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过准确定值的苯酚、0.02mol/L氢氧化钠溶液为原料,在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三、 认定值和不确定度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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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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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
(μg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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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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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体
(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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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 081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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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苯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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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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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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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mol/L Na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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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等制备过程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1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 特性量值的测量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定值,该标准物质的量值可通过用于分光光度法进行核对,并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六、 溯源性描述
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七、 正确性使用说明
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
八、 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物质每瓶50mL。室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九、 安全警示
该标准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戴口罩、乳胶手套,避免吸入及直接与皮肤接触。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