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分析测试、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分别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苯乙烯、乙酸丁酯、正十一烷标准品为溶质,以无苯甲醇为溶剂,在室温20℃±4℃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气相色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考察。检验结果: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本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 特性量值的测量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9种单标溶液标准物质和国家标准测定方法进行量值核对。
四、 溯源性描述
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五、 正确性使用说明
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开瓶后只做一次性使用。
六、 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物质每支2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室温避光处保存。
七、 标准值和不确定度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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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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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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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
(μg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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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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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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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9种挥发性有机物(TV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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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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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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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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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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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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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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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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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二甲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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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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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二甲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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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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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二甲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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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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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乙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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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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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酸丁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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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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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十一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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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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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