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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013033

水中氟、氯、硫酸盐、硝酸盐混合溶液标准物质

氟、氯、硫酸盐、硝酸盐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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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浓度 规格 单价 会员价 库存 有效期 品牌 数量 购买
BW013033 100μg/mL 50mL ¥350.00
海岸鸿蒙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同时也适合作为认证考核现场专用标准物质。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国家二级标准物质和六次纯化水(经离子交换、反渗透、六效蒸馏)为原料,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离子色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质控样品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质控样品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水中氟溶液标准物质、水中氯溶液标准物质、水中硝酸盐溶液标准物质、水中硫酸盐溶液标准物质、离子色谱法进行量值核对,并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四、包装、储存

本标准物质每瓶50mL。建议冷藏(4)和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五、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BW 013033

水中氟、氯、硝酸盐、硫酸盐

F-

100

3%

Cl-

100

NO3-

100

SO42-

100

 

 

 

 

 

声明

1.本标准样品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样品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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