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同时也适合作为认证考核现场专用标准物质。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国家二级标准物质和六次纯化水(经离子交换、反渗透、六效蒸馏)为原料,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离子色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质控样品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质控样品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水中氟溶液标准物质、水中氯溶液标准物质、水中硝酸盐溶液标准物质、水中硫酸盐溶液标准物质、离子色谱法进行量值核对,并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四、包装、储存
本标准物质每瓶50mL。建议冷藏(4℃)和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五、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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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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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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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
(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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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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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 01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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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氟、氯、硝酸盐、硫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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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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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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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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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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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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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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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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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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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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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1.本标准样品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样品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