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物质可作用于生活饮用水中臭味物质的日常分析测试、方法评价、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土臭素(CAS:16423-19-1)为溶质,以色谱级甲醇为溶剂,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采用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检测器(GC-FID)进行测量,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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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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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
(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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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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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01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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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土臭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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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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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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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溶液制备、均匀性、稳定性等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 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随机抽样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考察。检验结果表明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自定值之日起,有效期 12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玻璃安瓿瓶包装,规格为1mL/支,使用时根据需要准确移取。
2.运输:在运输时注意安瓿瓶包装防护,避免破损。
3.储存及使用:冷冻(-18±5℃)和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于室温(20℃±3℃)平衡,并摇动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该标准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戴口罩、乳胶手套,避免吸入及直接与皮肤接触。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