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环境、食品、职业卫生、农业等领域农药成分残留检测,也可用于农药生产部门和检测实验室用于产品质量、监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同时也适合作为认证考核现场专用标准物质。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农药标准品为原料,以色谱纯丙酮为溶剂,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国家农药残留分析专用标准样品和国家标准测定方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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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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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浓度的标称值(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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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不确定度(%)(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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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W(E)08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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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酮中三硫磷溶液标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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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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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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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W(E)08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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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酮中三硫磷溶液标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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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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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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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及温度变化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气相色谱法或液相色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一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封装,每支1mL。
建议置于(–18℃±2℃)条件下避光保存。
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
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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